
长江航运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
一、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三级优秀综合医院。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国家二级癫痫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1068张,临床医技科室63个。现有职工1200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市级人才30余人,数百名专家在各专业学会担任职务。现有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其中省级6个)。亚专业设置齐全,脑科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前列。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抗疫先进集体、全国抗疫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
三、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7个,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如下:
长江航运总医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工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rccp.jtzyzg.org.cn),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增补专业和专业方向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6号)。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医院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11月3日9:00至11月13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11月13日17:00后,应聘人员不可再提交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医院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若岗位取消,11月14日9:00至18:00,由医院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取消岗位招聘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点击“我的报名”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12月1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组织
(一)笔试。
笔试暂定12月6日上午举行,共设重庆、武汉、南京、上海4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参加公共笔试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对应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笔试成绩合格线要求,未达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80%+现场考核成绩×20%)×6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若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任一环节自动放弃的情况,可按对应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未达对应合格线者不得递补。递补公告由医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声明。
招聘岗位空缺的,医院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缺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原则上从同一批次、同一面试考场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同意参加调剂补录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具有原报名岗位的递补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人员报到时,审核人事档案,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公告要求证件,或出现学校、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关键信息与报名时承诺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诚信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7-17 | [已结束]康复治疗部医师、康复治疗部技师 |
| 2. | 2025-5-20 | [已结束]临床医师 |
| 3. | 2025-5-13 | [已结束]神经外科医师、急诊部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