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吴卫人〔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9日至199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3、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药学人员,须取得相应卫技职称。预防保健科和护理岗位人员,需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者,提供合格考试成绩单)。
4、吴江户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1 | 药剂科 | 1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药剂学 | |
2 | 预防保健科儿保 | 1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
3 | 八坼分院护理 | 1 | 3 | 本科 | 护理类 |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9月12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区松陵镇卫生院人事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审查。由松陵卫生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中,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松陵卫生院公告栏公布。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统一在松陵卫生院会议室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松陵卫生院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松陵卫生院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招聘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松陵卫生院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被录用者持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药学人员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卫技职称,未取得者将终止(解聘)劳动合同。
九、待遇
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医院合同制卫技人员标准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卫生院
2014年9月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25 | [已结束]护理、康复科技师、医学影像技师、药剂师、超声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 |
2. | 2025-3-22 | [已结束]全科、中医全科、预防保健科、康复医师、B超室、康复技师 |
3. | 2024-3-23 | [已结束]全科、中医全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B超室、检验科、药剂科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6-29 |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急救中心 | 院前急救医师 |
2. | 2025-6-29 | 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健康教育所、世界卫生组织中国上海嘉定初级卫生保健合作中心) | 公共卫生医师 |
3. | 2025-6-29 | 上海市嘉定区牙病防治所 | 护理 |
4. | 2025-6-29 | 上海市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 护理、超声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保科医师、中医科医师 |
5. | 2025-6-29 |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 公共卫生医师、护理、药剂师、医学影像技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1 | 住培:精神科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 |
2. | 2025-6-30 | 规培:康复治疗师 | 巫山县人民医院 | 重庆-重庆市-巫山县 |
3. | 2025-6-28 | 规培: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 | 四川-成都-武侯 |
4. | 2025-6-28 | 专科医师规培:儿科麻醉学专科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红十字儿科医院) | 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
5. | 2025-6-28 | 专科医师规培:普通外科学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 四川-南充-顺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