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6.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9月19日9:00-9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9月19日9:00-9月29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9月19日-9月29日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19日9:00-9月29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rczp.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护理职业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832682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8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4-9 | [已结束]医学影像技术教师、口腔医学技术教师、言语听觉康复技术教师、护理教师、医学教师、医学影像教师、口腔医学教师、医学检验教师、卫生检验与检疫教师、药剂教师、药理教师、中医教师、健康管理教师、康复教师 |
2. | 2025-1-3 | [已结束]博士研究生:护理教师、医学教师、口腔医学教师、医学影像教师、医学检验教师、卫生检验与检疫教师、健康管理教师、康复教师、药剂教师、药理教师、针灸推拿教师 |
3. | 2024-11-26 | [已结束]专任教师:医学类、药学类、护理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思政类等专业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8-4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红十字医院、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院) | 生殖医学科(胚胎师、胚胎实验室助理、超声打字员) |
2. | 2025-8-4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第2次) |
3. | 2025-8-4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红十字医院、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院) | 肝胆外科科研助理(科聘派遣制科研辅助岗) |
4. | 2025-8-4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 | 进修:综合内科 |
5. | 2025-8-4 | 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 付费进修(康复医学中心):医师、治疗师、护士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8-4 | 规培:中医专业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2. | 2025-8-1 | 住培:妇产科、外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 |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 山东-东营-东营区 |
3. | 2025-8-1 | 住培:全科、妇产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内科、神经内科、放射肿瘤科、康复医学科、眼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儿科(含儿外)、精神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检验医学科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 山东-济宁-市中区 |
4. | 2025-8-1 | 住培:全科、儿科、骨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山东-青岛-市南区 |
5. | 2025-8-1 | 住培: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内科、外科、骨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医学科 | 滨州市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滨州市人民医院) | 山东-滨州-滨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