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第二场)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天台县拟招聘2024届医学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详见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第二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县级医院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麻醉医师、影像医师、公卫医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2)、1寸照片2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招聘计划专业及人数限制(县妇计中心的招聘岗位除外),不设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二是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5: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四)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本科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除外)应届毕业生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五)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将个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
(八)考察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天台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录)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九)公示和聘(录)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录)用人员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
四、其他
(一)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须向天台县卫健局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台县卫健局共同审核为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1、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第二场)
2、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2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5-13 | 宁波市海曙区口腔医院 | 护理人员 |
2. | 2024-5-13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仑分院、北仑区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 耳鼻喉科 |
3. | 2024-5-13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 | 心血管内科医师、眼科医师、皮肤科医师、乳腺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消化内科医师、内科医师(内分泌方向)、护理、研究员(生殖方向)、中医科医师(儿科方向)、小儿骨科医师 |
4. | 2024-5-13 |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 | 泌尿外科医师、骨科病区医师、消化内科医师、血液科医师 |
5. | 2024-5-13 | 绍兴市中心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中国医科大学绍兴医院) | 中央空调/污水处理人员、消控室工作人员、总务后勤(维修电工)、医疗设备维修人员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5-13 | [校招]规培:临床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 | 江西省精神病院(江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南昌大学附属精神病医院、南昌市精神卫生中心) | 江西-南昌-青山湖区 |
2. | 2024-5-13 | 住培:儿科、急诊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 | 百色市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西南医院) | 广西-百色-右江区 |
3. | 2024-5-13 | 住培:儿科、骨科、全科、外科、耳鼻咽喉科、检验医学科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广西-桂林-秀峰区 |
4. | 2024-5-13 | [校招]规培:住培医师 | 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 | 广东-韶关-武江区 |
5. | 2024-5-13 | [校招]骨科、甲乳胸外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耳鼻咽喉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眼科、疼痛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全科医学科、介入科、麻醉科、心电图室、放射影像科、护理 | 大冶市人民医院(湖北理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湖北-黄石-大冶市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4-5-14 | 中医理疗馆馆长 | 浙江诚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5K~15K | 金华-东阳市 |
2. | 2024-5-14 | 口腔护士 | 大连全好医疗门诊 | 5K~6K | 杭州-西湖区 |
3. | 2024-5-14 | 护士/护理 | 宁波江北洪塘明康内科诊所 | 4K~10K | 宁波-江北区 |
4. | 2024-5-14 | 中医眼科医生 | 浙江仁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K~40K | 宁波-鄞州区 |
5. | 2024-5-14 | 儿牙口腔医生 | 绍兴京韩口腔医院 | 30K~50K | 绍兴-柯桥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