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5月。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dypedz.gov.cn)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dypedz.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网打印《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和《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每人每场次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dypedz.gov.cn/)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工作由开发区发展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选为通过初步审查并完成缴费程序的应聘人员。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官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的,需退回发放的人才奖励补助。
七、其他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中心医院)
政策咨询电话: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展保障局)
2025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30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17 | [已结束]护理人员 |
2. | 2024-4-22 | [已结束]临床医师、中医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医师、临床药师、公卫医师、护理岗位、财务会计、信息技术 |
3. | 2023-5-31 | [已结束]护理岗位、放射医师、超声医师、检验技师、药剂师、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口腔医师、皮肤科医师、眼耳鼻喉医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7-16 | 武城县妇幼保健院(武城县妇幼保健站、武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025年武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
2. | 2025-7-16 | 武城县中医院 | 2025年武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
3. | 2025-7-16 |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 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进行体检的通知(第二批) |
4. | 2025-7-16 | 威海市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威海市中医院) | 规培:中医、中医全科 |
5. | 2025-7-16 | 德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德州市肛肠医院) | 关于核减(取消)部分德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的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22 | 住培: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检验医学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2. | 2025-7-22 | 住培: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重症医学科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 |
3. | 2025-7-22 | 住培:儿科、妇产科 |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儿童医院、内蒙古妇产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 |
4. | 2025-7-22 | 住培:精神科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
5. | 2025-7-22 | 住培:全科、麻醉科 |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 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