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和专业,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专业知识扎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受原单位党纪、政纪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00至2025年11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通过报名系统(https://s.nuoyoukao.com/s/25302)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报名操作流程:
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使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申领报名号(务必牢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完成后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等待资格初审结果。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准考证》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面试组织:
资格复审:2025年12月3日8:00-8:30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安检及签到:2025年12月3日8:00进行安检及签到。
面试考务:面试现场设置1个面试考场,配备合分人员、计时人员、纪检监督人员。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汇总后于2025年12月4日在招聘平台发布,供应聘者查分。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5年12月5日07:00。
体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合前往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体检结果: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复检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人员工作岗位。任职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1年见习期),见习期间表现不合格者,解除合同,终止聘用。招聘人员系聘任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不占事业编制。
招聘人员纳入医院工作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医院统一管理。日常管理及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五、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在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公开招聘项目工作组
2025年11月26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7-22 | [已结束]临床医师、口腔医师、麻醉医师、中医医师 |
| 2. | 2017-5-31 | [已结束]内科、普外科、康复科、妇产科、烧伤科、耳鼻喉科、儿科、麻醉科、医用电子仪器维护、急诊科、医学检验、病理科、医学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