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岗位:
精神科医师、康复医师。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8:30-12:00,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人事科2)。
四、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本人手写签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合格证明等。
(三)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文章、课题项目、主参编的教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公开招聘公告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收到通知后,通过本人邮箱于12月9日18点前回复到邮箱**@qq.com。(邮箱主题:本人姓名+资格复审回复。邮件内容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岗位,是否阅读资格复审通知,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如不参加请写明因何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回复的邮箱地址将作为考生联系方式。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岗和结构化面试。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请务必出具放弃资格复审的说明(需亲笔署名、盖手印),若考生不配合提交书面材料,以邮件、短信的方式也可。
(四)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试用期内、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若有其他事宜请咨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话**。
特此通知。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12月8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2-5 | [已结束]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
| 2. | 2025-11-18 | [已结束]非编心理评估师 |
| 3. | 2025-10-24 | [已结束]医学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