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详见《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医疗差错事故和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7月16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239号)人事与科教股,联系电话:**。
4.现场报名时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者如系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考核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相应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根据报名并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决定考核方式。
(1)如某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80名,则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的8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若某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超过80名(含80名),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另行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参加笔试事宜。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3.考核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时到面试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需笔试的岗位,按通知要求进行。
4.考核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只进行了面试的岗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最高学历层次、职称(或执业资格)等级(若等级相同,以取得该等级时间在前者优先)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了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如果考核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1次。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由各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按程序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部分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详见附件1《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服务期未满一律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律委员会)
1: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市市中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1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6-23 | [已结束]神经外科医生、康复老年中医科医生、心血管内科介入医生、临床营养科临床营养师、一站式服务中心护理人员 |
2. | 2025-2-17 | [已结束]博士研究生(医生)、消化内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肝胆外科、胸外科、重症医学科、耳鼻喉头颈外科、眼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急诊科、口腔科、特检科、放射科、病理科、康复老年中医科、中医科、体检科、中药师、院感科、临床营养师、护理人员 |
3. | 2024-7-24 | [已结束]体检科工作人员、放射科医生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7-15 |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卫生院 | 定向医学专科生:中药师 |
2. | 2025-7-15 | 芦山县人民医院 | 2025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引进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
3. | 2025-7-15 | 金堂县第四人民医院(金堂县精神卫生中心、金堂县精神病医院) | 精神科医师、医学检验 |
4. | 2025-7-15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免疫与血液研究院生物信息学分析员 |
5. | 2025-7-15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关于近期公开招聘岗位结果的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7-15 | 规培:助理全科医生 | 兰陵县人民医院(齐鲁医药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苍山县人民医院) | 山东-临沂-兰陵县 |
2. | 2025-7-15 | 住培:儿科、急诊科、内科、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肿瘤医院) | 河北-石家庄-桥东区 |
3. | 2025-7-15 | 住培:妇产科、神经内科、外科、泌尿外科、耳鼻咽喉科、核医学科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 |
4. | 2025-7-15 | 规培:中医专业、中医全科 | 滨州市中医医院 | 山东-滨州-滨城区 |
5. | 2025-7-14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骨科、妇产科 | 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雅安医院) | 四川-雅安-雨城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7-16 | 实习,口腔医生 | 绵阳高新区文献兴雨辰永顺诊所 | 1K~2K | 绵阳-涪城区 |
2. | 2025-7-16 | 助理医生 | 四川亚宁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华赤虎桥东路口腔诊所 | 4K~7K | 成都-成华 |
3. | 2025-7-16 | 执业医生 | 四川亚宁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华赤虎桥东路口腔诊所 | 5K~10K | 成都-成华 |
4. | 2025-7-16 | 口腔医生 | 四川亚宁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华赤虎桥东路口腔诊所 | 4K~10K | 成都-成华 |
5. | 2025-7-16 | 前台 | 成都希波口腔门诊部 | 3K~5K | 成都-高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