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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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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遴选:医学专任教师岗、药学专任教师岗、中药学专任教师岗
性质: 全职,社招
学历: 硕士起
有效时间:  2025-5-21至2025-5-28 [报名中]
联系人:  廖老师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138****9200 免费看电话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翠屏路36号(过渡办学地)地图/导航
官网:  www.cqps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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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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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川渝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 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5. 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特别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参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5月。比如:20246月至20255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最低工作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门岗位(如会计、党务、文秘)相应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同时符合,同类工作经历间断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4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95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集中招聘(遴选)”—“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5219:005289:00考生只能选择公告公布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遴选岗位报名情况,将在202552326日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资格初审。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遴选单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530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561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56109:00615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615日(星期日)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20257月中旬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通知。考生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按照前述规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分等),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其官方网站(或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进入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的递补人选,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在面试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若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专业面试可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专业实践等能力,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的面试类型及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因考生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遴选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遴选岗位的面试原则上正常进行。

面试实际竞争比达不到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且属遴选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的不同“考试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丁类: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戊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考生,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置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未设试岗期或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2.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等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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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64年,其前身为“重庆制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是全国最先开办药学类专业的中专学校之一。2000年更名为重庆市医药科技学校,学校现隶属于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拥有一支紧贴行业需求,有着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团队。现有教职员工61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3人,本科以上学历5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6人。近几年,学校教师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6篇,CSCD和中文核心2篇,发表论文7篇,参与国家重大专项1个,主持完成重点课题2个、教科研项目1项,参与教科研项目4项,参编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系列教材1本,主编制药专业两门核心课程教材:《有机合成制药工艺学》和《化工原理及设备》。
    学校职能职责是培养医药技术人才,促进医药事业发展。医药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承办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受委托开展相关技术、业务培训;承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学校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开设了药剂、制药技术应用、药品食品检验等专业,逐步形成与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学校按照技能型的人才培养定位,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工作。加强校企合作,先后建立了近20个实习实训基地,与企业共建实训室,根据不同专业组织学生深入工作一线,参加实习实训,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
    学校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构建以在职培训为主的多元化社会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在职培训、学历继续教育。以合作办学形式与沈阳药科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开设药学、中药学等各种类型的成人学历教育,让学校从单一的中等职业教育覆盖到大专、本科、硕士等成人教育全链条,丰富了学校教育教学层次。
    同时,学校作为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积极承办重庆市药监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类教育培训,积极拓展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专业培训,并受重庆市执业药师协会委托,承办全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近几年共计培训10万余人次。
    为适应重庆市大力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改变办学条件,学校2018年启动迁扩建工作。目前,学校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新校区位于两江水土生态新城竹溪东路,总投资5.2亿元,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63000多平方米,按照计划将于2024年底前建成投用。新校区将成为适应重庆生物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发展需要,办学规模合理、专业设置科学、师资队伍精良、教学特色突出、就业途径广阔的智慧化新校园。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治学理念,践行“立德树人德技兼修”的办学宗旨,着力改革创新、励精图治、争创一流,书写新时代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本单位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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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1. 2025-5-21 [已结束]药学专任教师岗、医学专任教师岗、中药学专任教师岗 
    2. 2024-5-7 [已结束]专业教师岗 
    重庆民营医院/诊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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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单位名称 薪酬范围 工作地点
    1. 2025-5-22 医疗器材销售  忠国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5K~7K 重庆市-江北区
    2. 2025-5-22 销售  忠国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6K~10K 重庆市-江北区
    3. 2025-5-22 护理  忠国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4K~6K 重庆市-江北区
    4. 2025-5-22 理疗师,康复治疗师/士  忠国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4K~6K 重庆市-江北区
    5. 2025-5-22 护士/护理  忠国医疗器械重庆有限公司 4K~6K 重庆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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