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解决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用人需求问题,提升中心服务能力与水平,满足辖区群众的健康需求,提高群众就诊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集美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现就中心补充编外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补充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录用。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报名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招考平台”(https://xmjmrl.iguopin.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2025年12月22日18:00
(三)本次考试招聘简章发布在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官网上、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https://xmjmrl.iguopin.com)(以下网址相同)上,后续有关考务的信息通知发布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指定“招考平台”,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开考、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决定后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另行公告。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考生同时失去本次考试的资格。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位)真实性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进行线上提交。
(六)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通过“招考平台”上传以下材料(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报名表(打印签字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学历(位)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格式、规格按报考平台要求上传),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6.专业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六)网络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提交报考申请、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入“招考平台”(https://xmjmrl.iguopin.com),按平台指示的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附件材料。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账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
2.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月23日。
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2月24日中午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登录招考系统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上午9:30—12月24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登录“招考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需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相关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后公示招考系统,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3.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复核名单。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符合复核条件的考生携带报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资格复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与资格复核。复核的时间与地点将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系统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
3.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我省或我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与排名顺序,将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补充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医院由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要求指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实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的,由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应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
七、递补
本次补充工作结束至下次补充工作之前,在补充岗位出现空缺(如放弃资格、补充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等)的情况下,将根据工作实际按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长不超过一年)。
八、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集美区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相关待遇,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00),联系人:肖老师。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名过程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三)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招考平台”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编外人员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等,由招聘单位研究后作出决定。
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9-2 | [已结束]全科医师(超声医学)、药师 |
| 2. | 2024-4-1 | [已结束]财务管理、全科医师(超声医学) |
| 3. | 2023-11-8 | [已结束]临床、超声、中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