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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河套学院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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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数学教师、医学类教师、学前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类教师
性质: 全职,社招
有效时间:  2018-5-31至2018-6-10 [已结束]
联系人:  咨询处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047****6472 047****2036 免费看电话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地图/导航
官网:  www.hetaodaxue.com/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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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岗位类别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笔试测试类别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是否允许以二学位专业报考
专科研究生
公益二类专技教师岗位1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基础数学、应用数学C 8416472
8412036
专技教师岗位2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放射医学、临床医学类、口腔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E
专技教师岗位3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前教育学、
学前教育(专业硕士)
本科为学前教育专业B
专技教师岗位4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心理学类、教育学原理B
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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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55人公告

为了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要求,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6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

2.不具有巴彦淖尔市常住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高考入学前为巴彦淖尔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在巴彦淖尔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4)岗位条件设置放宽户籍条件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4日至2000年6月4日期间出生,含18周岁和35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4日至2000年6月4日期间出生,含18周岁和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的事业单位对户籍(生源地)等有要求的,应聘者须符合相应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8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相关信息还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9:00—6月10日18: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5.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请应聘人员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12日18:00。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考生对审查反馈信息要及时关注。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14日18∶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 电话:**)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办理退费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及时关注。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联系。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传真号**,传真成功后要进行电话确认),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等,经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定向限制再次向社会公开报名,原已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申请转报该类岗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交费成功的,予以退费(所交费用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市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笔试

(一)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能力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五类试题,并提供相应的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五类试题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各岗位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和“蒙古语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四)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能力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成绩÷2。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

(七)对于招聘博士研究生、连续两次组织公开招聘但因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能成功招聘的岗位以及难以进行笔试测试的岗位,经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简化程序,采用面试、组织考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招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户口在外地的巴彦淖尔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注销页或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作出书面申请),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1.考察过程中,档案审核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其他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及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2.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和信息,拒不配合考察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8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应聘人员本人诚信档案。

(六)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表岗位》“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

**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

4.监督举报电话:

**

0478-12380

原标题:2018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内蒙古巴市事业单位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

2018内蒙古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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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河套学院是内蒙古西部一所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坐落于祖国北疆,黄河几字弯头,享誉盛名的河套平原。
    历史沿革:河套学院的前身是1985年创建的河套大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著名经济学教授陈良璧先生为首任校长。学校的创建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1986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工作。学校初创时期举步维艰,财力匮乏、校舍简陋、师资不足。在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巴彦淖尔人民的大力支持和资助。
    进入新世纪学校经历了两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2001年原巴彦淖尔盟教育学院、巴彦淖尔盟师范学校(前身为1943年傅作义将军创办的绥远省立陕坝师范学校)并入河套大学。2004年原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巴彦淖尔盟分校、巴彦淖尔盟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巴彦淖尔盟卫生学校、巴彦淖尔盟农牧业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临河水利学校并入河套大学。

    2012年河套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套学院,实行内蒙古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两级管理体制,以自治区管理为主。升本的同时,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提出举全市之力办好河套学院,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0.28亿元在黄河之滨建设新校区(双河校区),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学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2016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20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的发展迈向了新阶段。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1047.98亩,总建筑面积43.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28.6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8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个。
    办学规模:学院设有14个教学院系及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1693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016人,占学生总数的25.8%。
    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978人,专任教师626人。副高以上职称348人,博士学位教师149人、硕士学位教师4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双师型教师112人,占专任教师的16.3%。现有自治区“草原英才”、“新世纪321人才”、“河套英才”等领军人才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9人。

    教学建设:学院设有37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学、理学、农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0个,建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在线开放课程10门。获批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3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2项;获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成果奖6项、教学研究课题83项;建立院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其中“河套绿色农畜产品生产现代产业学院”获批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建成10个校企共建专业,与国内外15所高校开展了校际合作;获批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首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

    科学研究:学院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思政课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1个,数字经济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培育团队1个,博士工作站13个。学院获批2021-2025年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升本以来,学院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1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项。近年来学院产生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全院授权知识产权369项,出版专著339部,公开发表论文3550篇,其中SCI检索论文64篇。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奖12项,51项科研成果入选国家成果库,选育出作物新品种3个。主办蒙古文、汉文内部刊物《河套学院论坛》。

    文化传承:在河套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学院教师获批河套文化研究立项42项,撰写专著3部,发表论文68篇。在乌拉特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建有乌拉特文化研究中心、乌拉特蒙古族传统手工艺室等5个研究基地,获批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3项,出版著作12部,其中《乌拉特英雄史诗研究》获自治区政府社科类作品三等奖,群舞《乌拉特的祝福》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甲组一等奖、全国一等奖。
    开放办学:学院坚持多层面开放办学之路。与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波兰热舒夫信息技术与管理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自治区15所院校开展校际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蒙古国开展教育合作交流。
    社会服务:学院积极对接地方创新需求,切实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院陆续成立了“河套学院现代农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硬质小麦技术创新中心”“人兽共患传染病检测与防控技术服务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了一批优质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设。学院围绕巴彦淖尔农高区主导产业,申报并获批“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13项,获批经费5032万元。学院院士工作站指导申报的“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批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获得资助资金50.86亿元。学院积极引导教师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地方建立了智慧农业示范点,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乌拉特中旗德岭山万亩花生产业园、四义堂“智慧四控”高效农业示范园;构建了“政府+学院+科技平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推广两色地膜、薄厚分区滴灌带技术,推广优质肉用种羊胚胎移植扩繁及杂交应用技术。“巴美肉羊提质增效及优质种羊创制关键技术集成示范”等成果的推广应用实现新增净利润500余万,显著提升了巴彦淖尔肉羊养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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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5-3-27 [已结束]专任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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