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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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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信息
访问量:
招聘职位:  医学检验技士、预防医学科医生、财会科会计   
性质: 全职
有效时间:  2022-9-15至2022-9-28 [已结束]
联系人:  咨询处去报名   电话: 045****2096查看电话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东兴路1号
官网:  无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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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总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学历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专业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6

医学检验技士

2

专业技术

2022046

统招专科及以上

医药学

医学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品生物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检验医学、医学实验技术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放宽至45周岁

 

 

预防医学科医生

2

专业技术

2022047

统招专科及以上

医药学

医学、卫生管理、药品管理与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放宽至45周岁

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需在5年内取得,如5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预防医学科医生

1

专业技术

2022048

统招专科及以上

医药学

医学、卫生管理、药品管理与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放宽至45周岁

限退役大学生报考

财会科会计

1

专业技术

2022049

统招专科及以上

管理学

会计审计

会计电算化、会计、财会、财务会计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放宽至45周岁

 

限东宁市户籍

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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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经东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东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计划要求的相应统招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9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915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放宽至45周岁(19779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需在5年内取得,如5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

7、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件须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三)加分政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政策性加分: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县(市)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

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东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2);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4、“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7、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聘用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8、退役大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9、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提供《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聘用合同》及考核合格证明。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加分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为准。经确认后符合政策性加分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报名网站http://dn2022.ibaoming.net、东宁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n2022.ibaoming.net

报名时间:

20229269:00-2022928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929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待招聘工作结束后,请符合特困条件的考生带上相关特困证明材料,到东宁市人社局六楼607室现场审核,符合特困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考生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电子照片。

6、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2022年东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考生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9、咨询、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

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dnrcpxz@126.com

监督举报地址:东宁市党政办公中心710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考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如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考生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项满分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结束后,在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3:1的,经研究同意,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可适当降低或不设比例。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报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应聘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仍并列,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面试结束次日,在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

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釆取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

体检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述程序和办法,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合格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5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转、借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招考规定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报考公开招聘的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工作人员及考生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全过程,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机构。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和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东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2年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加分审核表

附件3: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4: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认定表

附件5:2021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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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组织发布健康、慢病与营养健康相关信息,传播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公布疫情信息,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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