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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招聘信息(三甲)
访问量:
招聘职位: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消化内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医学转化中心技师   
有效时间:  2023-5-4至2023-6-30 [已结束]
联系人:  人事处 黄老师去报名   电话: 051****19866查看电话   邮箱:投简历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
官网:  www.syy.org.cn/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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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代码

名称

简介

207

067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临床医疗工作,教学,科研等

1

1

博士研究生

内科学(呼吸系病),临床医学(呼吸系病,重症医学),呼吸系病学,重症医学

207

068

消化内科医师

临床医疗工作,教学,科研等

1

1

博士研究生

内科学(消化系病),临床医学(消化系病),消化系病学

207

069

神经内科医师

临床医疗工作,教学,科研等

1

1

博士研究生

内科学(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神经病学

207

070

医学转化中心技师

实验室工作,科研,论文等

1

1

博士研究生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神经生物学

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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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24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228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12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12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6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3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其中博士直接认定后可最高享受35万元生活补贴和15万元项目资助。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苏州市立医院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2.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423            67872420

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87806026            87806029

4.苏州市广济医院            65792044            65333051

5.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8262385            68262371

6.苏州市中心血站            65230119            65221303  

7.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

8.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

9.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

10.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

11.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3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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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62年,2005年增列为苏州大学附属医院,2011年获评三级乙等医院,2020年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上海中山医院技术合作中心、江苏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学院等多所高校的教学医院。是苏州市首家电子病历功能应用五级医院,全省少数拥有自建平台的互联网医院,获评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医院。
医院于2007年异地新建,是全国县级市中首家整体搬迁的医院。目前占地面积180亩,总建筑面积20.41万平方米,设有1579个停车位,开放床位1682张。
全院共有43个临床医技科室,46个病区。骨科为江苏省重点专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为江苏省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肿瘤科、普通外科为苏州市医学重点学科;骨科、妇科、神经外科、肿瘤科、普外科、心内科、血液科、神经内科、麻醉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11个科室为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标准版中国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是苏州大市首批获“苏州市胸痛中心”“苏州市卒中中心”“苏州市创伤中心”“苏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苏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五大救治中心大满贯的医院。是全国县级医院首个肿瘤康复基地、江苏省县级医院首家全国血栓防治中心优秀单位、江苏省VTE联盟副主席单位唯一的县级市医院。
医院在职职工22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500余名,硕博士360余名,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7名,教授及兼职教授4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象1名,姑苏人才3名,张家港市卫生高层次人才获重点人才3名,青年拔尖人才1名。
医院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建立医疗技术协作中心、成立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长三角感染感控联盟张家港分中心,引进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上海中山医院、苏大附一院等临床专家团队,成立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张家港医学中心。加快科教兴院步伐,建立转化医学中心,引进科研博士、聘请学术主任、科研顾问,成立6个科研创新团队,2018-2020年共获10项“国自然”,在全国县级医院中较为少见。
医院在近60年的砥砺奋进中不断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优秀医院、创新医院、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母婴友好医院、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示范医院、江苏省工人先锋号、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
江苏民营医院/诊所招聘
更多信息
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单位名称 薪酬范围 工作地点
1. 2024-3-29 口腔护士  徐州品名口腔诊所 4K~5K 徐州-经开区
2. 2024-3-29 口腔医生,正畸医生  徐州品名口腔诊所 10K~20K 徐州-经开区
3. 2024-3-29 口腔助理医生  徐州品名口腔诊所 5K~10K 徐州-经开区
4. 2024-3-29 口腔医生,实习/进修  徐州品名口腔诊所 3K~5K 徐州-经开区
5. 2024-3-29 口腔医生及合作  港闸区惠康诊所 7K~15K 南通-港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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