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数量 | 专业 | 学历 | 户籍 | 其他资格资历等 | 用工形式 | 报名地点 |
西药房 | 1 | 药学 | 本科 | 嘉兴户籍 |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作要求) | 单位自聘 | 平湖市中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201室 |
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编外用工21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四)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3年5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五)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30日,时间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
2.报名地点: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岗位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4.资格审核:各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可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6倍的(或者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名的),可以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6倍及以下且同一岗位报名人数12名及以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的,面试或技能操作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601/index.html)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聘,非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附件1: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9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4-30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医院(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 护理岗位人员、检验科岗位技术人员、病理科岗位技术人员 |
2. | 2024-4-30 |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精神病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 | 护理 |
3. | 2024-4-30 |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康复医师、五官科医师、心理医师、麻醉医师、B超医师 |
4. | 2024-4-30 |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骨科医师、呼吸内科医师、消化内科医师、儿科医师、神经内科医师、放射科医师、输血科医师、护士 |
5. | 2024-4-30 | 湖州市中心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湖州医院、湖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 骨科医师(小儿骨科)、儿科医师、产科医师、超声医学科医师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5-6 | 规培:可选择18个专业:内科、全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骨科、口腔全科、麻醉科、急诊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皮肤科、神经内科、超声医学科、妇产科、病理科、重症医学科 |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 | 河南-郑州-中原区 |
2. | 2024-5-6 | 规培:护士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四川-泸州-江阳 |
3. | 2024-4-29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放射肿瘤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麻醉科、外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 四川-南充-顺庆区 |
4. | 2024-4-29 | 住培:外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全科医学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瑞金红十字医院) | 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
5. | 2024-4-28 | 住培: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全科、麻醉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骨科、内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 | 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四川-绵阳-涪城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4-5-1 | 口腔护士 | 平湖市雅美口腔诊所 | 6K~9K | 嘉兴-平湖市 |
2. | 2024-5-1 | 内科全科医生 | 绍兴上虞和春西医诊所 | 12K~18K | 绍兴-上虞区 |
3. | 2024-5-1 | 护士 | 绍兴上虞和春西医诊所 | 5K~7K | 绍兴-上虞区 |
4. | 2024-5-1 | 全科医生 | 绍兴上虞和春西医诊所 | 15K~21K | 绍兴-上虞区 |
5. | 2024-5-1 | 口腔医生 | 平湖市雅美口腔诊所 | 15K~25K | 嘉兴-平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