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市苏家屯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附件1)。(见职位信息栏)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以报名起始之日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tq.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区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将本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连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出具经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等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资格材料,以PDF格式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招聘邮箱rsjdpk-sjtq@shenya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2025年高层次公开招聘-岗位序号-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区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分为线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线上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线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后,可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内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核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由我区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由我区各用人单位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性、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考核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tq.gov.cn/)发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tq.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区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区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区各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j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区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区将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六)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及纪律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
1:沈阳市苏家屯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7-11 | [已结束]院前急救医生、院前急救司机兼担架员、院前急救专职担架员 |
2. | 2025-6-12 | [已结束]眼科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心脏外科医师 |
3. | 2025-5-8 | [已结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体检通知(国内部分医学院校)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8-20 | 沈北新区医疗集团清水医院(沈北新区清水台中心卫生院) | 医生 |
2. | 2025-8-20 |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葫芦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 中医精神科医生 |
3. | 2025-8-20 | 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 精神科医生、心血管内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呼吸内科医生、康复科医生、中医骨伤医生、皮肤科医生、针灸推拿医生、妇科医生、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内科医生、护士、财务科会计岗位 |
4. | 2025-8-20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面试考核结果公示 |
5. | 2025-8-19 | 盘锦市盘山县乡镇卫生院 | 笔试成绩公示和面试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8-18 | 住培: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神经内科、骨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 | 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2. | 2025-8-15 | 住培:儿科、急诊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 |
3.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 |
4.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 天津-天津市-南开区 |
5. | 2025-8-15 | 住培:麻醉科 | 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 天津-天津市-红桥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8-21 | 口腔医生,洁牙师 | 沈阳优尔嘉口腔 | 5K~10K | 沈阳-苏家屯区 |
2. | 2025-8-21 | 口腔主治医师 | 沈阳优尔嘉口腔 | 6K~17K | 沈阳-苏家屯区 |
3. | 2025-8-21 | 口腔执业医生 | 沈阳优尔嘉口腔 | 15K~20K | 沈阳-苏家屯区 |
4. | 2025-8-21 | 口腔护士 | 沈阳优尔嘉口腔 | 3K~4K | 沈阳-苏家屯区 |
5. | 2025-8-21 | 口腔医生,椅旁技师-临床支持吸附性义齿技工 | 沈阳牙元素口腔门诊部 | 10K~15K | 沈阳-沈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