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三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11月18日下午17:30之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面试不足1:3的岗位,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25年11月18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7楼人力资源科进行资格复审(原件核对,复印件需要提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a.《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b.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
c.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当年度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就业推荐表);
d.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当年度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规培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星期四)
请入围面试考生8:00开始进行现场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即8:15未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应聘。
2.面试集中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请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核,视为放弃应聘。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请自备信封用以封装手机等通讯设备。面试过程中如发现使用或未将通讯设备关闭等行为则视为作弊,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7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 1. | 2025-10-16 | [已结束]耳鼻咽喉科医师、超声科医师、康复医学科医师、推拿科医师、护理、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 |
| 2. | 2025-9-2 | [已结束]2025年第二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拟聘人员公示(三) |
| 3. | 2025-8-19 | [已结束]2025年第二次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拟聘人员公示(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