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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由汕头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联合管理,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直管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公立眼科专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五临床学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眼科学硕士博士授予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广东省眼病精准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学科、广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广东省健康科普基地、广东省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汕头市眼病临床研究中心、汕头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粤港澳高校眼病精准防治与研究联合实验室、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汕头)工作基地工作站、汕头大学医学院眼病临床研究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眼科研究所、汕头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中心、互联网医院、中国女医师协会眼科专委会主委单位。
中心现有职工542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403人,高级职称55人,博士及硕士学历138人。115名眼科医生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95%,高级职称占27%;其他医疗技术及护理人员288人;在国内外各级学术团体任职超213人次,主要学术期刊任职15人次。
在学科影响力上方面,医院紧紧围绕发展为国际优秀眼科中心的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眼科医疗高地的战略发展布局,在学科建设、医疗、科研、教学、培训、防盲公益等方面坚持全方位高水平发展,设有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眼外伤,屈光(视光)与儿童近视防控,角膜眼表,眼肌病与小儿眼,眼眶病眼肿瘤与眼整形,神经眼科,中医眼科等十大覆盖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眼科亚专科,职能科室12个,业务管理科室12个,医技辅助科室5个,研究机构6个。年服务门急诊患者约34.3万人次,年手术量近2.8万例,2022年住院患者中,市外(含境外)患者数占比约41.92%。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其他专科手术类连续四年获国家监测指标最高等级A级,2021年度排名全国第9,稳居全国眼专科医院第一方阵;2021年度广东省三级公立医院(其他专科手术组)绩效考核——蝉联广东省第一;连续8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专科声誉排行榜列华南区眼科第2位并连续6年获全国提名;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眼科排名第16位,广东省第2名;全国GCP机构药物临床试验量值排行榜眼专科医院第8位。
在科学研究发展方面,医院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纽带,开展国际多方合作,建立诺贝尔奖得主、美国科学院院士AndrewSchally教授工作站,粤港澳高校眼病精准防治与研究联合实验室,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普渡大学、迈阿密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冰岛deCODE基因中心、新加坡国立眼科中心等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眼科学科发展、前沿技术、人才培养等多领域深度合作。
在教学培训方面,以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为契机,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以“助人自助,输血造血、持续发展”为理念,全国首创虚拟结合现实wetlab的白内障手术技能培训模式,为全国各地的基层眼科医生提供了高水平的交流平台,被誉为中国白内障医生的“摇篮”。
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3年实现院区扩容、迭代升级,两院区总面积将达到近7万平方米,总编制床位432张,形成“南北两翼”“一院两区”新布局,以双轮驱动、双翼齐飞之势,以汕头市作为轴心,承担起粤东地区五个城市近2000万民众的眼健康需求,并依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广东省眼科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和广东省眼病精准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领先优势,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动接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辐射带动,全面融入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辐射带动广东省整体眼科医疗、科研水平。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1.按本中心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2.优秀的医生,可攻读香港的博士学位和作为访问学者;
3.人事档案寄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官网(http://www.med.stu.edu.cn/)及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网站(http://www.jsiec.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在校成绩单扫描件(有公章)、英语相关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其它材料(如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科研业绩、导师推荐信(博士、硕士)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邮箱:hrjsiec@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岗位工作地点+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本次报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本中心自行发布公告,继续招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应聘简历栏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招聘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邮件另行通知。招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统计。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
六、体检
(一)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招聘总成绩排序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本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本中心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本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在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官网公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冯老师、林老师
电 话:**
邮 箱:hrjsiec@163.com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515041
网 址:www.jsiec.org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2023年7月5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4-8-29 | [已结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 | 2024-5-20 | [已结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3. | 2023-12-14 | [已结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4-10-31 | 揭西县中医医院 | 骨伤科骨干医师 |
2. | 2024-10-31 | 揭西县中医医院 | 普外科骨干医师 |
3. | 2024-10-31 | 揭西县中医医院 | 内科/急诊/重症护士 |
4. | 2024-10-31 | 揭西县中医医院 | 精神科学科带头人/主任 |
5. | 2024-10-31 | 揭西县中医医院 | 心电图室学科带头人/主任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4-10-30 | 住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影像(放射医学科)、医学影像(超声医学科)、全科医学科 |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南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院) | 上海-上海市-奉贤区 |
2. | 2024-10-29 | 住培: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科、康复科、外科、外科(泌尿外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口腔正畸科、重症医学科、放射肿瘤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新华红十字医院) | 上海-上海市-杨浦区 |
3. | 2024-10-25 | 护理规培生 | 德阳市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德阳医院(德阳临床医学院)、成都医学院附属德阳医院(德阳临床医学院)) | 四川-德阳-旌阳区 |
4. | 2024-10-18 | 2025届妇产科住培学员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
5. | 2024-10-15 | 住培:妇产科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