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网
会员登入|会员注册|app下载

公立医院招聘

您当前位置:康强医疗人才网 > 全国公立医院招聘 > 北京护士招聘 > 北京护士招聘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信息
访问量:
招聘职位:  中药药学审评岗、药学审评岗、生物制品药学审评岗、药理毒理审评岗、中药临床审评岗、化药临床审评岗、生物制品临床审评岗、审评支持岗、数据审评支持岗、财务会计岗、综合管理岗、纪检监察岗   
性质: 全职
有效时间:  2023-2-15至2023-2-28 [已结束]
联系人:  杨老师、张老师去报名   电话: 010****3371 010****3164查看电话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官网:  www.cde.org.cn
职位信息
点图片可放大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人员类型

年龄条件

岗位条件

岗位职责

1

中药药学审评岗

2

药学(0780、1007、1055)、中药学(0781、1008、105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中药药学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中药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2

药学审评岗1

6

药学(0780、1007、1055)、制药工程(085235)、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中药学(0781、1008、1056)、化学工程(08521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药学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创新药品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等相关工作。

3

药学审评岗2

1

药学(0780、1007、1055)、制药工程(085235)、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中药学(0781、1008、1056)、化学工程(08521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药学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仿制药品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等相关工作。

4

生物制品药学审评岗

3

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1072、085230)、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8005、100705)、生物与医药(085273)、生物工程(085238、0836)、项目管理(085239)、生物化工(081703)、病原生物学(077803、100103)、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077801)、免疫学(100102、0778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生物制品药学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生物制品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5

药理毒理审评岗

7

药学(0780、1007、1055)、卫生毒理学(077905、100405)、生物学(0710)、临床医学(1002、105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药理毒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申请的药理毒理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6

中药临床审评岗

8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105709)、中医(105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中医药理论;2.具有1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中医临床相关工作经验。

承担中药注册申请的临床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7

化药临床审评岗

14

基础医学(0778、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公共卫生(1053)、口腔医学(1003、10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1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临床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申请临床专业技术审评。

8

生物制品临床审评岗

1

基础医学(0778、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公共卫生(1053)、生物学(0710)、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8005、100705)、药理学(078006、100706)、口腔医学(1003、10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1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生物制品注册申请临床专业技术审评。

9

审评支持岗1

1

药学(0780、1007、1055)、制药工程(085235)、中药学(0781、1008、1056)、基础医学(0778、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公共卫生(105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070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药品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申请的合规专业审查评估工作。

10

审评支持岗2

1

硕士:生物学(0710)、临床医学(1002、1051)、药学(0780、1007、1055)、工商管理(1202、1251)、哲学(01)、金融学(020204)、英语语言文学(050201)本科:生物科学(071001)、临床医学(100201K)、药学(100701)、工商管理(120201K)、哲学(010101)、金融学(020301K)、英语(05020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1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药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管理、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11

审评支持岗3

2

药学(0780、1007、1055)、制药工程(085235)、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护理学(0783、1011)、化学工程(08521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2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药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的项目协调、药品注册受理等工作。

12

数据审评支持岗

2

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软件工程(0835、085212)、网络空间安全(0839)、计算机技术(085211)、电子与信息(085271)本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14T)、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熟悉网络理论、IP网络架构、信息化安全项目管理,或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工程知识及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具有1年以上应用系统开发或维护、数据库管理等信息化相关工作经验;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3.从事信息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13

财务会计岗

1

硕士:工商管理(1202、1251)、会计(1253)本科:会计学(120203K)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了解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2.具有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验;4.如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承担财务会计工作。

14

综合管理岗1

1

新闻传播学(0503)、工商管理(1202、1251)、公共管理(1204、1252)、新闻与传播(055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英语口译(055102)、药学(0780、100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社会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3年以上综合管理或药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承担人事管理、国际合作等工作。

15

综合管理岗2

1

哲学(01)、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行政管理(120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社会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3年以上综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承担党建等工作。

16

纪检监察岗

1

药学(0780、1007、1055)、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管理学(1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社会在职人员

40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10年以上综合管理或药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承担纪检等工作。

注:1.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最高教育经历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3.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中心联系,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直接面试程序)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人员类型

年龄条件

岗位条件

岗位职责

1

中药药学审评岗

2

药学(0780、1007、1055)、中药学(0781、1008、105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10年以上中药药学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中药注册申请的临床专业、药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2

药学审评岗

2

药学(0780、1007、1055)、制药工程(085235)、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中药学(0781、1008、1056)、化学工程(08521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10年以上药学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相关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仿制药品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3

生物制品药学审评岗

1

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1072、085230)、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8005、100705)、生物与医药(085273)、生物工程(085238、0836)、项目管理(085239)、生物化工(081703)、病原生物学(077803、100103)、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077801)、免疫学(100102、0778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10年以上生物制品药学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生物制品注册申请的药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4

药理毒理审评岗

2

药学(0780、1007、1055)、生物学(0710)、临床医学(1002、1051)、卫生毒理学(077905、10040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10年以上药理毒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药品注册申请的药理毒理学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5

中药临床审评岗

1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105709)、中医(105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中医临床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中药注册申请的临床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6

化药临床审评岗

3

临床医学(1002、1051)、药理学(100706、078006)、基础医学(0778、100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临床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临床注册申请的临床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7

生物制品临床审评岗

2

基础医学(0778、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公共卫生(1053)、生物学(0710)、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8005、100705)、药理学(078006、100706)、口腔医学(1003、10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45周岁以下

1.熟悉医药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3年以上药品审评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验。4.如具有5年以上药品审评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承担生物制品注册申请临床专业技术审评工作。

注:1.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最高教育经历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3.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中心联系,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招聘要求
点图片可放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药品技术审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工作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65名。具体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1月。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二)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即19872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22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21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7221日之后出生。

(三)热爱药品审评事业,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担当作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志服务药品审评事业。

(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地不限,其他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九)具有下列利益冲突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药品研发机构(不含科研单位和高校)、药品生产企业、CRO公司等单位担任/兼任高管、董事、监事和分管研发、注册、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任药物研发或药品注册代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以及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或期权的,不接受报考。

2.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前款所述单位担任/兼任药物研发或药品注册项目组负责人的、从事药品注册申报代理具体工作的,且上述人员负责注册申报、研发的类别(按照中药、化药、生物制品划分)与考生报考的岗位类别一致的,不接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我中心网站(www.cde.org.cn“2023年度公开招聘栏目,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相应选择招聘类型“2023年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一般程序)“2023年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直接面试程序),实名制填报个人信息及简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22817:00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笔试的开考比例、直接面试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拟聘人数)为3:1。若岗位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及我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一般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程序。考试地点在北京,具体考试安排将在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1.考试评分规则。

1)一般程序(包括笔试、面试)评分规则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应高于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该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取面试要素中专业背景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直接面试程序评分规则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应高于60分。按照直接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若该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要素中专业背景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一般程序(包括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是否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直接面试程序。通过直接面试岗位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员总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通知拟聘人员体检后需二十日内拿到体检合格的报告。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和我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原则上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入职后,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工作地点在北京,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和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户籍相关待遇保障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相应变化届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

七、其他事宜

(一)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中心联系,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如应聘人员同时符合一般程序岗位条件和直接面试程序岗位条件的,可同时报考这两种程序相应的岗位,但是在一般程序岗位和直接面试程序岗位中分别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同时报考两种程序者,需在我中心报名系统分别提交简历。如一般程序和直接面试程序同时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应放弃其中一种程序,中心将按照总成绩和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要求。凡与国家药监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四)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利益冲突防范要求。凡是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范围与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不接受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告知有关回避和利益冲突防范的情形,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故意隐瞒上述信息、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应聘人员应当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应聘人员入职时须已获得相应资格,同时提交离职证明,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交证明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中心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近亲属从业情况等,为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部门分配和岗位进行调整。

八、咨询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2.联系方式:**3164

3.监督电话:**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3215

关注康强微信公众号
及时接收公立招聘通知
附件下载
北京公立医院招聘
更多信息
序号 发布日期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1. 2024-4-2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烧伤整形外科医师、康复科医师、新生儿内科医师、保健中心医师、过敏反应科医师、风湿科医师、呼吸中心医师、感染内科医师、消化科医师、干细胞移植科医师、血液疾病研究室医师、血液净化中心医师、内分泌遗传代谢科医师、中医科医师、综合病房医师、病理科医师、肿瘤外科科研、感染内科科研、医务处管理、急诊内科医师、重症医学科技师、口腔科技师、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技师、介入医学科医师、手术麻醉科医师、药学部药师、口腔科医师 
2. 2024-4-23 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市小汤山疗养院) 门诊部妇科医师、门诊部眼科医师、外科男外科医师、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学科带头人、运动康复科神经重症康复医师、物理治疗科言语康复治疗师、外科女外科医师、综合内科肾内科学科带头人、物理治疗科康复治疗学科带头人、儿童康复科儿童康复医师、物理治疗科呼吸康复治疗师(RT)、神经内科学科带头人、心肺重症康复科心肺重症康复医师、宣传中心负责人、综合内科消化内科学科带头人、超声科医师 
3. 2024-4-22 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药剂师、研究型病房研究助理、科技处研究助理 
4. 2024-4-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科研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数据管理岗、心理技师岗、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交流岗、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岗、人力资源处科员岗 
5. 2024-4-22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儿童医院妇儿中心) 医疗美容科技师、妇产科医师、乳腺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急诊科医师 
北京民营医院/诊所招聘
更多信息
序号 发布日期 职位名称 单位名称 薪酬范围 工作地点
1. 2024-4-25 中医内科医师  北京文昌中医医院 10K~20K 北京市-顺义区
2. 2024-4-25 中医医生  北京万佳康美口腔门诊部 6K~17K 北京市-昌平区
3. 2024-4-25 影像、彩超  北京文昌中医医院 10K~20K 北京市-顺义区
4. 2024-4-25 口腔医生  北京万佳康美口腔门诊部 13K~24K 北京市-昌平区
5. 2024-4-25 口腔修复医生  北京诚之康医院 12K~18K 北京市-朝阳区

城市搜索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

APP

微信

小程序

康强医疗人才网APP